社区公共空间屡遭侵占,轻微纠纷维权难解决,谁负责公共场所?
倒垃圾,在门口方寸处放鞋柜,在楼顶建阳光房,在停车位装地锁…新华视点记者走访北京、广西、江西等地,发现一些小区公共空间被侵占,导致邻里纠纷不断,甚至闹上法庭。
“门前一平方米”乱丢垃圾,公共空间变成“私人领地”
最受诟病的是“门前一平米”。记者发现,门前放鞋柜、楼道里堆快递箱、单元楼前放旧家具等现象非常普遍。在一些老小区,因为老年住户多,很多旧物件不舍得丢弃,就堆在楼道或者门口。乱丢垃圾不仅给邻居带来不便,也影响了社区环境。还占用停车位、绿地甚至消防通道,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2021年11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邻居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被烧伤的案件。北京某老旧小区二楼的居民,长期将捡来的废纸壳等杂物堆放在楼道里。2020年1月,该小区发生火灾,楼上居民逃生时唯一的逃生通道被杂物堵住,造成严重烧伤。法院终审判决,杂物堆放人赔偿受害人633万元全部费用的70%,即443万元,物业公司全额承担633万元的补充责任。
此外,大量公共空间成为“私人领地”。住宅区的屋顶、绿地、走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然而,近年来,通过在屋顶搭建阳光房、安装门及周边走廊、建墙及周边土地、乱搭乱建等方式,将公共空间变成“私有财产”的现象屡见不鲜。
去年年底,广西南宁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多名业主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长期占用私人车位,并在公共区域安装地锁。几轮沟通无果后,业委会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业主权益。
2021年4月,有群众举报江苏苏州某小区部分业主持续侵害湖岸线,破坏绿化,多次投诉未果。记者调查发现,胡林一些别墅业主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草坪,挖游泳池…大量公共绿地景观被破坏。不仅如此,该小区部分业主还通过建围墙的方式进行了大量围挡,有的达到了几百平方米,是原别墅物业面积的数倍。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人利用公共空间牟利。这种侵占主要是通过侵占公共资源,谋取不当利益,包括将小区公共部分改造成商铺牟利,非法占用电梯使用费和停车费等。
重庆市江北区朗晴广场小区业委会原主任江,每月从小区公共区域广告业务收入中扣除1.6万元作为“业委会津贴”,非法挪用业委会管理的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2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小纠纷”难解决?
2021年11月,媒体曝光河北衡水某小区居民将自家大门拆除,在楼道安装新门,并将楼道部分区域占为己有。邻居向媒体求助。面对镜头,店主说:“我打不开门,因为都装了。”
记者发现,由于一些原因,此类职业纠纷不易解决,往往导致矛盾升级。
根据民法典、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是违法的,一旦出事,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生活中,记者发现很多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出事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广西东方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新英认为,大部分居民对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概念模糊,只考虑自身生活的便利性。有些开发商甚至有意引导销售,让业主想当然地认为可以占用公共空间。
“以前我们没有业委会,没有维权主体。”南宁某小区业委会委员梁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有几个业主占用楼道、私自划车位已经超过10年。业委会成立后,梁先生和其他委员对小区内的侵占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2020年向法院递交诉状,但未能达到“双半数”的要求(即只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该决定方可实施);2021年,梁先生挨家挨户敲门,征得大家同意并签字,终于走上了法律程序。
邱鑫说,在维权取证过程中,小区居民很难统一意见,甚至容易导致“内斗”。部分居民害怕打击报复,导致维权参与度低。另外,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比较繁琐,需要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物业人员暴力破坏业委会选举,当选的业委会委员被“报复”的情况屡见不鲜。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管理的“刚性”不足。物业作为依据合同履行小区日常服务管理的主体,本应是处理公共空间侵占行为的直接责任方。但由于怕得罪业主“惹事”,执法力量不足,很多物业对此类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只靠劝导等变通方式,管理效果并不好。有的不仅没有起到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反而挑起业主之间的对抗,导致矛盾升级。
广西桂林的蔡女士住在顶楼。去年年底,她发现楼顶有很多盆栽和休闲桌椅,每天都有噪音。她反馈给物业,物业说“对方很难沟通,我们也没办法。”
基层干部也反映相关部门执法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个人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或者在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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