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女教师不雅照有28张,始作俑者疑似她丈夫
本报长沙4月9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通讯员谢)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在一个QQ群内,一名身份不明的群成员利用群发邮件功能,向全群近500名网友群发邮件。邮件内容是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第一小学女教师的裸照或半裸照片、个人资料、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
消息传出后,网上一片哗然,众多网友纷纷跟帖,谴责上传艳照者别有用心、动机不纯,希望网友不要在网上传播照片,以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压力。目前,该女教师已报警,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此案调查。法律专家认为,传播裸照者涉嫌犯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起因:28张床上裸照是qq群发的。
根据网帖提供的信息,潇湘晨报记者查看到,这封邮件发于4月6日上午11点。发件人是来自蕲春网友俱乐部总群的一名身份不明的成员,他利用群邮件功能向全群近500名网友发布了一封群邮件。邮件的标题是“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第一小学女教师床照”。
其中,在这封邮件的附件中,有28张室内床上的裸照以及裸女受害者的个人详细资料和她们身边的亲戚、同事、同学的电话号码。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通过网上发布的截图看到,该女子名叫周,是湖北蕲春县漕河镇第一小学的女教师。
呼吁:请不要在网上传播这些照片。
“为什么这个女老师的艳照会出于什么目的流出群发邮件?”“发这封邮件的是谁?”群里网友也有各种猜测。
有人猜测是她前夫,因为邮件里有对这个女老师的介绍,说她08年离婚,离婚后和男人交往可能会得罪前夫。也有网友说发这封色情邮件的是个女的,等等,众说纷纭。
在各大网络论坛上,更有网友善意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称英国一位名为艾玛·琼斯的女教师之前被前男友上传到网上,感到“非常害怕”,服毒自杀,从而上演了一出“美丽门照”的悲剧。这一次,她不希望网友给涉事女老师施加压力,呼吁不要在网上传播这些照片。
记者:始作俑者疑似女教师的丈夫。
4月7日晚,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通过一个帖子找到了据称流出艳照的QQ群,并找到了群主。他说,7日上午,当地警察找到了他,并做了笔录。在QQ聊天中,他透露自己认识艳照中的女老师,“我和她老公很熟,我们还一起喝过酒。”。艳照流出后,女老师找到他,要求他不要再泄露照片。当时女老师已经报警了。
该网友还称,发布情色照片的是女教师的丈夫,“要么是前夫,要么是现在。”而且这个人在QQ群里。至于为什么要把妻子的照片发邮件给群里的网友,他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他们之前分手了。“现在他(指女教师的丈夫)去了北京,找不到了。”这位网友说。
4月8日下午,根据邮件中提到的女教师的家庭电话,潇湘晨报记者试图联系对方,以示善意关心。一个女人接了电话。当记者问周在不在时,对方立即挂断,拨通了手机,已经关机。
之后,潇湘晨报记者根据邮件中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女老师、同事、朋友的电话。大部分接完电话后,先是质疑举报人的身份,然后都推脱说不清楚。
不过其中一个男同事说:“我知道照片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说是通过别人才知道女老师的照片,并透露女老师已经很久没有在漕河一小教书了。
法律专家:在网上传播裸照可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此事,4月8日晚,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教授。他说,在QQ群发布他人裸照和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名誉和人格尊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进行精神赔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至15日行政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在刑事责任上,通过QQ群发布个人裸照,情节相当严重,构成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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