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初始在5个省试点 额度400亿元利率1.75%
4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设立科技创新和全民养老两个专项再贷款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将分别为贷款本金提供60%和100%的再融资支持。4月14日,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锋在一季度金融统计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这两笔专项再贷款的情况。科技创新再贷款适用于21家全国性银行,总额2000亿元,利率1.75%;初期选择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5个省份进行试点,试点金额400亿元,利率1.75%。试点机构包括七家大型国家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据悉,央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该工具支持的企业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门从事创新的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向冠军企业和其他科技型企业。在操作上,支持范围根据科技部和工信部现有标准确定。金融机构在范围内自主选择企业开展融资服务。适用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额2000亿,利率1.75%,采用“先贷后借”的直接机制。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后,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度对符合条件、贷款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的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给予资金支持。
关于普惠养老专项再融资,孙国峰表示,中国人口老龄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除了政策导向和市场导向的养老模式,面向普通人群的养老服务还有很大差距。为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央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全民养老专项再贷款向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增加普通人群养老服务供给。初期选择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5个省份进行试点,试点额度400亿元,利率1.75%。试点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七家大型全国性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金融机构对符合标准的普惠性养老机构项目给予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与同期限、同档次贷款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相同。专项再贷款采用“先贷后贷”的直接机制,按季发放。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贷款本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
据悉,目前,人民银行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上述两项专项再贷款,推动两项政策工具尽快发挥效用,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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