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认识9天就闪婚 一年后起诉离婚,欲要返还20万彩礼,法院会支持吗?
32岁的阿强还没有约会对象,她的家庭有各种各样的花式婚姻。
2020年11月底,他经媒人介绍认识了适婚年龄的简。简比阿强小五岁,她的母亲去世了。她非常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小家庭。从媒人简那里得知,阿强开了一家奶茶店,老实巴交。虽然现在还没有房子,但是很快就可以在省城买房了。
就这样,简和阿强在媒人的帮助下交换了微信。他们从未谋面,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两家人也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2020年12月,两人第一次见面,阿强非常关心简。简的生日阿强做了很大的努力。她不仅在凌晨通过微信发了888元和9999元的红包,还为简举办了生日会,邀请了朋友们一起庆祝。简非常感动。
第二天,阿强的父亲给简的父亲转了20万元作为彩礼,和简一起买了“三金”。之后,他们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简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第九天。婚后不久,简觉得阿强和她的家人欺骗了自己。
简发现媒人提到的阿强的茶叶店已经倒闭了,而阿强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工作,最后找到了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婚后,这对年轻夫妇住在阿强父亲租的房子里,简和阿强一家的矛盾越来越多。2021年6月,简干脆和阿强一家一起搬出了出租屋,独自生活。
阿强与简联系了几次,都失败了。
阿强和她的家人觉得简欺骗了她的婚姻,认为婚前支付大量彩礼导致她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简一直提到离婚。在与简及其父亲协商未果后,2022年3月,阿强向淳安法院起诉离婚,并返还20万彩礼及“三金”。
简也有自己的委屈。她在回信中详细列举了婚后与阿强相处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简觉得阿强婚前没有这个打算,婚后也承诺买房买车,但她没有遵守。
她说她同意离婚,“三金”物品也同意归还。但多次强调,20万彩礼是阿强家人出的,其家人从未索要过。两人婚后同居半年多,只愿意返还彩礼2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发现,20万元彩礼是阿强父亲从亲戚朋友处借、贷来的,家里已经负债累累,而阿强患有先天性耳、肢障碍,独立生活能力确实有些欠缺。
考虑到双方同居时间短,彩礼金额高,且双方均无子女,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当面调解和耐心解释,两人最终达成协议:简与阿强离婚,简返还彩礼11万元及“三金”。
简在法庭上表演完了。
法官说法:虽然社会观念越来越包容开放,但闪婚闪离给双方和家庭带来的纠纷和伤害不容忽视。彩礼作为一种婚姻习俗,广泛存在。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数额越来越高,但对婚姻的约束力却在降低。古语有云,“娶个女人,选个好老公,但别要求再就业”。在选择伴侣的时候,你应该优先考虑感情和道德。相互尊重和爱是长久稳定婚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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