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日前,电白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重婚案件,被告人张三(假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李四(假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回放
自诉人王五(假名)与被告人张三于2007年10月挂号娶亲,婚后没有生育,配合收养一儿子。2015年,张三以未婚身份骗得李四信托致其有身,并与李四拍摄婚纱照。李四在有身时代得知张三与王五是伉俪关系,其于2016年5月生育一女儿后,与张三一起在电白区州里租房同居生涯至2017年头。2018年10月李四与张三又配合生育一儿子。其间,张三与李四及其子女在李四的家乡或电白区张三的旧屋等地配合生涯。
两车追尾1人被困 茂南消防成功营救
法院讯断
经法院审理认定,张三、李四以伉俪名义同居生涯的事实,有张三、李四婚纱照、QQ相册的生涯照、家庭照、微信截图、出生医学证实及两被告人供述、自诉人陈述等证据在案证实。两被告人对配合生育两名后裔亦无异议。张三、李四的行为相符刑法划定重婚罪的组成要件,均应以重婚罪治罪处罚。张三先以未婚身份骗取李四的信托,重婚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大,酌定从重处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划定,讯断张三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李四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重婚的造孽行为不仅侵略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还侵略有关当事人的正当婚姻权益,松弛社会民俗,甚至引发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划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娶亲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面临的不仅仅是道德的训斥,更是执法的重办。法官提醒宽大群众,在寻找婚姻同伙的时刻,要擦亮双眼,仔细郑重,以免被甜言甜言所蒙骗。当发现另一半有重婚行为时,要实时隔离关系,并追求执法的辅助,以免从“被害人”酿成“犯罪嫌疑人”。同时希望宽大群众,要学法、懂法、遵法,树立准确的婚姻家庭看法,维护好婚姻家庭关系,以优良的家风营造崇德遵法的社会气氛,共建协调法治社会。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梁奈通讯员湛宗卫
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https://www.ximenweb.com/8951.html